羊毛和花
----- 根據網路上的資料,獲知您們主要是一家以音樂起家的音樂公司。為什麼您開始音樂事業,並請您告訴我音樂事業與店鋪事業各占幾個百分比。
一開始我們單純只是一家音樂公司。60%為音樂事業,40%為店鋪事業。
對我來說,只要能從事於自己喜歡的事情的話我就十分幸福了。而我喜歡的事情就是音樂,表演,以及開店。
我從23歲就自己作了一家公司,當初我沒有開業的知識也沒有本錢。不過音樂是屬於特殊行業,就算沒有錢只要有才能就可以開業,而且我喜歡音樂,所以決定開始音樂這個行業
----- 不好意思,其實我沒聽過對您公司的歌手,請問您們的音樂事業主要是從事哪些事情呢?
我們公司有一個叫做「羊毛和花」的團體最近在台灣受到好評的。並且他們的樂曲被使用於台灣廣告配樂。
我公司主要是為了塑造獨立製作的有個性的音樂創作者。而不是主流的音樂公司。基本上日本有許多其他的主流音樂公司,聚集迎合大眾口味的有名歌手是他們的工作。我公司主要是讓還沒成名的音樂創作者透過我們公司受到大眾肯定。所以在我們公司的人是比較有個性的。也因為如此我們公司在創作業上也比較強勢。在日本一年大約提供20多首的廣告配樂給日本的電視台。
----- 您認為您的音樂事業是如何成功的呢?。
我認為我的音樂事業尚未成功,所以不好回答。不過我喜歡擁有特色的表演者,所以聚集有特色的表演者已經成為我的習慣,我公司裡的表演者基本上也都比較另類的。符合大眾口味的表演者會去其他主流的大型音樂公司。我認為這是身為小型事業家的我所應該做的本分。